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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4、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落实免疫规划以及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5、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北京市药品推荐目录,落实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上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7、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8、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釆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9、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及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完善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推动落实医疗服务国际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医疗卫生专题性交流、研讨、合作以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工作。

12、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本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三是更加注重加强全行业管理,强化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本区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区卫生健康委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爱国卫生科(健康促进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综合监督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和精神卫生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公众权益保障科、国际合作科(扶贫协作科)、信息统计科、财务科(审计科)、人才组织科、人事科教科、中医药管理科、党群工作科、综合保障科、卫生工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3人,实有人数7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5,182.1116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24.426780万元,增长40.6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398.324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6,740.766763万元,增长3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98.3244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871.684528万元,比上年增加24,111.781575万元,增长62.21%,其中:基本支出4,644.7338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9%;项目支出58,226.9506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61%;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82.684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218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636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913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卫生健康支出58,637.3967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58%;城乡社区支出90.6384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农林水支出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2218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281845万元,增长127.99%。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9.19516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44835万元,下降22.99%。主要用于职业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5266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52668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专职工作者工会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组织部人才工作项目资助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2636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63628万元,增长6.3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19.8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105000万元,下降0.53%。主要用于区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活动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686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6862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大活动保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90.9137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3.491772万元,增长61.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11.3637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058228万元,下降3.7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27.69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698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4.23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3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四就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47.6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7.62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老年健康服务中心建设。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8,637.3967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853.694293万元,增长73.57%。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0,438.2016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1.539084万元,增长0.9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综合业务经费。

“公立医院”(款)2020年度决算4,436.9070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21.907059万元,增长969.13%。主要用于“148公顷”配套医疗项目、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0年度决算877.8034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67.148596万元,下降75.24%。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31,619.9958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075.99581万元,增长319.14%。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其他卫生服务等支出。

“中医药”(款)2020年度决算871.790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5.7091万元,下降23.36%。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等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8,945.0966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8.011254万元,下降0.31%。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07.11289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0.367107万元,下降19.5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8.5201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52018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减免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31.9682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3.03179万元,下降21.78%。主要用于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特殊保障患者医事服务费减免补助、2020年健康北京专项经费、2020年健康促进工作经费、创卫工作经费、2020年医联体建设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0.6384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63849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0.6384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63849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垂杨柳医院房屋征收工作燃气关止工程尾款。

6、“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2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5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2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服务保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9.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389.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

1、“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389.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89.000000元,增长100%。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1,4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15.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双桥医院等四个医院改扩建、市政工程。

“抗疫相关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974.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74.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集中医学观察点相关经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44.73385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29499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10000万元减少3.5150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70000万元减少1.1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2949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2.345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2949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2.34500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707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81.15523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185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628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5573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583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9.717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9台,281.7468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563.08741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已达到全区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各项目达到绩效执行目标,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协调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考核任务高质量完成,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较好完成朝阳区公共卫及基本医疗保障任务。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6.67%,涉及金额76015.15万元,评价结果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已开展绩效自评53个,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决算公开自评表